勞保被保險人「本人」死亡給付
若勞保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內不幸去世,遺屬可申請以下兩種補助:
喪葬津貼
這項補助針對因普通傷病、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死亡的被保險人,申請人可為其家屬、朋友或禮儀業者。
遺屬年金
符合以下條件的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、孫子女及兄弟姊妹可申請:
-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死亡。
- 被保險人在退保後、領取失能年金或老年年金期間死亡。
- 保險年資滿 15 年,且在未領取老年給付前去世。
此外,若被保險人於 98 年 1 月 1 日年金開辦前已擁有保險年資,則其配偶、子女、父母及受扶養的孫子女、兄弟姐妹可選擇一次性領取遺屬津貼。
勞保被保險人「家屬」死亡給付
若被保險人的家屬不幸過世,則可申請喪葬津貼,具體金額如下:
- 父母或配偶去世:按其死亡當月(含)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發放3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- 年滿12歲的子女去世:發放2.5個月的津貼。
- 未滿12歲的子女去世:發放1.5個月的津貼。
申請所需文件
申請者需提供以下文件:
- 家屬死亡給付申請書及收據(可由被保險人自行申請)。
- 死亡證明書或相關法律文件。
- 載有死亡登記的戶口名簿影本,以及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或戶口名簿影本。
申請期限
根據勞保條例第31條,申請保險給付的權利自得請領之日起五年內有效。也就是說,必須在被保險人去世後五年內提出申請,否則將失去申請權。
建議透過網路申辦勞保死亡給付,因為網路申辦會更快速且便利,系統會直接受理並生成受理編號,相比傳統的紙本申請方式可縮短約3至5個工作日的處理時間。
喪葬津貼金額
- 若被保險人本人去世:
- 有遺屬:根據死亡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,發放5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- 無遺屬:若其遺屬不符合請領年金或津貼條件,則發放10個月的喪葬津貼。
希望以上資訊能幫助您了解勞保喪葬補助的申請流程與內容。如有需求,請及時申請以維護自身權益。